2007年3月13日 星期二

天王的小動作大企圖


身為Google許多網路服務的長期與忠實愛用者,因為微軟和Google兩家重量級科技大廠的小動作,我只好同時使用IE和Firefox兩種瀏覽器。

不知看倌們是否和我有一樣的體驗,在使用Google的Adsense廣告平台,或是Analytics流量分析工具,甚至是Blogger部落格服務,及Gmail等各種服務時,若搭配Firefox會比較順暢;若是用微軟的IE,就會好像車子開到了石頭路一樣坎坷,有時候甚至嚴重到無法使用。

我沒有足夠的技術背景與知識來斷定這種問題到底關鍵是在微軟或是Google?但若從一般的常識分析,我相信這種問題,兩家公司都有責任。

我們可以大致想像一下,微軟這個擁有Windows、Office及IE等絕大多數市場佔有率產品的老牌明星,為了不讓可能的競爭者崛起,當然會無所不用其極的在每道可能防線上防堵Google這個新天王。

而反過來,Google這個網路與軟體界的新天王,它在搜尋與網路服務市場的龐大勢力,也讓它有夠那個氣魄,不屈從於微軟,而走自己的路。

而IE網路瀏覽器上使用Google服務的不順,可能只是我們所體驗到的一小部份。

消失在Internet歷史中的巨人──Netscape
許多問題,都不禁會讓人聯想到十年前的一場商業戰爭,只是許多事情都已物換星移,恐怕微軟在十年後的這場新戰爭中討不到當時的便宜了。

網景(Netscape)這家公司不知還有多少人記得?相信,數位時代的年輕人很多人甚至聽都沒聽過。十年前叱吒風雲的這家網路公司,曾經是網際網路的代名辭,曾經與軟體巨人微軟平起平坐,甚至被視為可能對微軟取而代之的一家網路公司。但在短短幾年裡,隨著網路泡沫化,網景這家公司也隨之灰飛煙散。

雖然後來被AOL(美國線上)收購,斷斷續續也傳出一些新聞,但關於這家公司,最近還有人在報導的新聞是去年六月他們轉型做web 2.0的新聞網站

十年後的今天,我們見到了所謂Web 2.0時代的來臨,雖然我不喜歡什麼1.0、2.0的區分,但如果1.0和2.0意謂著internet從啟蒙而走向成熟,那麼我勉強接受2.0的說法。

回想當時,讓微軟在Internet發展過程中能夠翻盤,並給Netscape致命一擊的,是比爾蓋茲的一個重要決策。1995年12月微軟董事長發表了有名的「網際網路浪潮」(The Internet Tidal Wave)備忘錄,自此之後,微軟這個巨人才開始在即將來臨的網路時代中甦醒,並擁抱網際網路。

緊接著,微軟第一個要剷除的當然就是當時擁有大部份瀏覽器市場(印象中是有百分之九十幾)的網景。

微軟當時當然祭出了它最致命的武器──Windows作業系統。全球出廠的個人電腦有將近百分之百(少說也有95%)都搭載了微軟的視窗作業系統,而微軟決定讓IE瀏覽器成為Windows不可分割的一個功能。

後來的發展當然可想而知,微軟的IE慢慢拿下了市場佔有率;而網景則因為缺乏穩定的獲利來源,再加上核心的瀏覽器市場佔有率節節敗退下,也在後來的網路泡沫裡和成千上萬的網路公司一起消失在Internet的狂飆史中。

記得當時兩家公司競爭的過程裡,我們經常可以發現到一個與現在很像的有趣情況。當時兩家公司角力與合縱聯衡之下,我們所上的網站若未投靠微軟,可能你用IE上網就會感覺不順。

我們可以聯想到,這小小的「不順」,可是關係到微軟或Netscape公司的生死存亡,或者至少是優勝劣敗。

敵人2.0──Google
Firefox是開放原始碼社群Mozilla基金會所開發的瀏覽器,不過它也有著Netscape的血統。

Netscape在1998年將瀏覽器程式碼釋出並成立了Mozilla.org計畫,要開發一個全新的瀏覽器。而Netscape被AOL收購之後,Mozilla計畫也由AOL接手,後來AOL並將Mozilla計畫獨立出去成立了基金會。

這項計畫的瀏覽器原本也是以Mozilla為名,後來則改為Firefox。

就瀏覽器的選擇上,Google選擇了Firefox,頗有在背後協助Firefox與IE打對台的意味。(當然了,我們也可以一廂情願的認為,這是幫助Netscape還魂來打IE。)

但是,Google絕對與Netscape不一樣。首先,Google是一家很賺錢的公司,不但賺錢,它的股價(年初一度突破500美金,目前為454美金)也是有強大的獲利在支撐;不像當時的Netscape,純粹是一家「有夢最美」,由網路美夢所建構起來的高科技公司。

其次,Google已在關鍵的網路應用──搜尋市場取得領導的絕大優勢,並正以此優勢成功在許多網路服務上取得一席之地──例如網路信箱Gmail、買下的影片分享網站YouTube。

這也難怪,十年之後,比爾蓋茲又得再發一篇相似的「服務浪潮備忘錄」。

兩強相爭的結果會怎樣,還沒有人可以清楚預見。

不過,我知道的是:Google不但不可能像Netscape那樣脆弱,而且絕對足以和微軟抗衡;另一個對我來說最現實的則是,這兩年來,我開始由Yahoo Mail和MSN hotmail轉向Gmail,接著是我成為Google的Adsense,Blogger,Analytics,Google Talk,Picasa...的用戶,而現在早就不得不在電腦上裝上Firefox,好讓我可以隨時順暢的使用Google各種好用的服務。

4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雖然我蠻喜歡google的,不過上週剛好有人投書報紙說,他加入adsense,後來快到100元時,卻莫名其妙被google取消資格。

原來是google有個機制在查不實點閱,若他認定你有不實點閱,比如自己點,或找人來點,或者其他種種,hoho..那你這個帳戶就完了。

我後來去查「adsense、停用」,真的還蠻多人現身說法的...keke..

BlackJack 提到...

沒想到Google這麼賊

改天我得來研究研究這個問題

BlackJack 提到...

才說而已
今天一大早打開信箱就收到了Google發來的警告信

看來我的情形可能還不算嚴重
所以只發警告而已

不過我研究了一下,加入Adsense計畫真的很可能在很無辜的情形下被停權

待這兩天研究好再寫文吧

不過,我發現到,如果是朋友,就不要點擊朋友網站上的Adsense喔!不然很可能因為點太多廣告而被Google認定為這是click fraud;還有,以前習慣把自己網站設定為首頁的習慣也要改,不然很可能因為自己有意或無意間點了自己網站上的廣告而被停權

MJ 提到...

挖..還好說的早..

但你說的沒錯,很多人加入時,根本沒好好看他的policy怎麼規定ㄟ..

我昨天把他仔細看了一下,好嚴格喔...或許真的很多人會不小心就給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