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7日 星期二

那一夜,我在露天賺了一百萬!


原始發布日期:2012年7月20日
你可能不知道:1. 露天拍賣沒有防洪機制,任何一個空帳號就可以狂掃你的賣場把你鬧到天翻地覆;2. 被棄標或是取消交易,仍然會跟你收取成交費! 在露天經營一個賣場,你最好祈禱,不會比我更倒霉。

某天早上醒來時突然發現,一夜之間,露天拍賣已經幫我做成一百多萬元的生意了!
因為我賣的屬藝術收藏品,所以標價數以萬元計的比比皆是,前一夜,一個豪客毫不手軟的一件件都給我標了下來。一口氣標了二十幾件,很快的,成交的交易金額就累積超過一百多萬元──這還不算還有一些在等著結標的。



洪水猛獸不設防!

但別高興得太早,因為我遇到的是一個瘋子。

這個瘋子並沒有任何的交易記錄,沒有任何的交易評價,沒有任何的信用記錄。他用這樣一個空帳號,半夜不睡覺在我的賣場瞎拼,而露天竟然沒有防洪機制幫我阻止這位豪客!

[我為什麼可以確認他是瘋子不是真的買主?因為在我們這一行裡沒有人這樣買東西的。 而且後來發現我認識這個人,我對這個人的了解:他有妄想症,他幻想自己是一個藝術代理人,然後他認識的生意人都是他的金主。所以下標之後他還跟我連絡說他的金主會來和我接洽,還說完成交易後記得給他傭金....這位朋友先前也已經有諸如此類的事跡在我們同業間流傳。]

在發現無故被瘋子鬧場後,我跟露天的客服求救,並詢問為何沒有防洪機制,一個沒有任何交易信用的帳號為何能夠無限制的這樣下標?

客服迴避了我的問題,當然也不可能給我任何的援助與安慰。他只給我這樣的回答(以下只摘要出相關的部份):

向您說明,賣家刊登上架商品時可自行設定下標評價限制,
此功能為開放給會員自由使用,如您有此需求,煩請自行設定。
……
若您覺得此會員在騷擾您的賣場,
我們建議您可以將此會員加入黑名單,
請您登入 露天拍賣 > 我的拍賣 > 設定賣場黑名單
設定黑名單後,該買家將不得""再次"""對你的所有物品下標/購買
、發問、以及留悄悄話給你。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再度來信。
謝謝~

解讀露天客服的回答,他的意思是這樣的:千錯萬錯都是你使用者的錯,誰叫你沒攪清楚露天機制。那些設定都不會做。

這樣的回答乍看有理,但卻是相當矛盾與荒謬的。

首先是設定下標者的評價數限制:這擺明了就是不讓新進者有機會。而且這與防洪機制是兩碼子事。

好吧,如果大家都不讓新進者有下標、入場的機會,那平台的成長要靠誰?而這種荒謬的觀點竟然出自露天。他們難道不知道防洪機制是另一個完全不一樣的觀念與邏輯?是一個讓賣家更願意去接受新進場的人的機制,也是保護賣家的重要機制?

至於黑名單?

最好每個賣家都是神,都能夠預知有人要來鬧場了。

在你被鬧場之前,那可能知道數以萬計的帳號裡誰是瘋子?誰是心存不軌的仇家?當你發現被鬧場時,設定黑名單來得及嗎?

防洪機制在許多網站都是很基礎、入門的功能,特別是在討論區,還有一些買賣交易平台。

而像露天這樣不設防的,如果你有仇家的話,他只要在露天弄個空帳號,不用累積任何交易信用記錄,就可以鬧你的場了!而我的例子則是,不需要仇家,只要在露天夠久(我是半年不到),我想早晚總有一天會遇到瘋子的。

相較之下,雅虎拍賣是有始以來就有這個機制。

>> 請看這裡


拍賣針對出價競標有兩種限制:

1.評價指數未達到正 5 以上(包括正5)

2.加入拍賣未滿60天。

只要上述條件其中一項不符合,將會限制:一次只能出價競標 5 筆拍賣商品,成為 5 項商品的最高出價者,其中包括立即買的商品。


▽ 如何避免被人鬧場?露天客服竟然要我逐一在產品裡做這個「買家下標限制」的設定。



剪不斷,理還亂!

在被瘋子鬧場之後,接下來真的有的忙了。

首先是要先一一去取消那些未結標的出價。

在這當中,經過長期的摸索才終於約略知道,露天機制好像要在結標前九天(?)才能夠取消出價。

所以到目前為止,事情已經經過十幾天了,我的賣場還有一些那瘋子的出價還無法取消。

▽ 圖說:事情已經經過兩個多星期了,這個人下的標我還無法全部取消,「取消出價」點進去之後是產品資訊〔另請看官注意,該帳號後面有「(0)」的符號,這是交易信用為0的意思。〕

接著是等待四天:四天一到,馬上就去做「棄標投訴」。

然而這十幾件的棄標投訴,真的是大工程。因為漏了那一筆,那筆的成交費你就繳定了。但露天的介面,無法讓人看出那些已經投訴,那些還沒。所以在這過程當中,你必需反覆比對資料。

然後再等四天,終於投訴案成立了。但在7天內,瘋子還可以上訴,我還得等待露天7天後的「結案」。

露天來收費了!

經過冗長,麻煩,很難處理的一堆棄標程序之後,事情還沒結束。接下來是露天要來找你麻煩。

雖然我一一為這些被下標的物件做棄標投訴,而且投訴成功了,但我還是接到了來自露天的成交費收費通知──而且我的一些權限也同步被凍結了,除非我繳費。

我也是這時候才發現:原來在露天拍賣,被棄標,或者取消交易,都還是會被收取成交費的!是的,我沒說錯,露天拍賣竟然出現如此荒謬的機制。

幸運的是,在眾多的棄標品中,我只被收了三樣,而不是全部。但這是後來經過數天的研究與等待才知道的,原本我以為我那百萬元的成交費也要繳。

這三筆之所以收費,因為這些是那瘋子較早之前在我賣場已先標下的。當時因為並沒有意識到我遇到的是瘋子,還在等著對方回覆,所以讓我在交易之後大約七天之後才投訴。這也是產生這筆費用的原因。

如若那一百多萬的交易我晚些投訴了,那麼這一百多萬也必需交成交費。

有人可能會反駁:在棄標投訴結案之後,露天會給你等值的回饋金,所以這並不算收費。

試問:進遊樂場收1000元然後「1000元可抵消費」,你覺得進去這遊樂園算是免費嗎?

「不收費」以及「收費再給回饋金」做為補償,這是完全兩碼子事。這兩者的差別必需想清楚。

而一個系統,一個機制的好不好,帶給使用者的經驗是優是劣,往往就在這種邏輯上的細微差異。


有什麼差別與影響?

如果被棄標的金錢不大,你也有露天的點數,那麼一來一回之間就只是數字遊戲而已,帳單來了,繳了就沒事了。時間一到,露天補回給你,皆大歡喜。

但是,如果你沒露天點數,露天硬要你交錢,然後說事後再給你回饋點數,那麼你覺得這是一樣的嗎?

或者像是我的例子裡,萬一我那一百多萬的交易也要立即付成交費,你願意付嗎?值得付嗎?

另一方面,所謂免費,就是從頭到尾你都不需承擔什麼責任義務。事情有始以來,你是做為清白的受害者,你不會有任何的事,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而這在雅虎的機制裡就是如此。只要是棄標成立的,雅虎並不會收你的費用,也不會給你出帳單,更不會停你權。

但是,先繳錢,再給回饋點數,代表在你繳費之前,你都是欠露天錢的,在這期間,露天視你為「奧客」,視你為欠錢不還的王八蛋,並給你實質的懲罰──開始執行分階段的停權,首先是不能修改商品資訊、不能上拍東西……,最後可能完全停權,賣場資料全殺。

所以,這會是一樣的嗎?

另一個差別是,雖然在棄標投訴結案之後,不管你已經繳費與否,露天都會給你回饋金,如果你還未繳,先前不該有的應繳款項也會立即沖銷。但是,除了期間你會受到停權懲罰之外,如果你原本應繳的款項未滿50元,這時重大的差異又來了!

露天的規定裡,應繳款項超過50元之後才必需繳費的,畢竟,像1元10元就收款不但勞民傷財,這收款的成本恐怕對露天也不划算。

但是,現在你若被棄標,然後無端產生一筆錢讓你變成要繳款之後,既使回饋金已經撥下來了,你欠的錢不足50元,例如,只有1元──那麼你還是得先繳了這一塊錢的!不然你會被停權!

所以,簡單說:棄標事件裡,原本做為賣家的你是受害者。原本應當受到保護與得到公平對待,但是在露天的機制裡,它卻是會落井下石,趁機做為強迫繳費的巧門。

▽ 被鬧場、棄標之後,露天還要停你的權。這就是「免費」與「先繳錢再給回饋金」的差別。




▽ 點選「帳務中心-我的消費紀錄」之後,我的未繳款項明明只有38元,未達50元。為什麼變成要繳費,而且還被停權?因為我被棄標了,露天還要收取成交費,弄亂了自己的遊戲規則。



自求多福?

看到雅虎網拍的「輕鬆付」詐騙機制,還有露天沒有防洪又亂收錢的機制,真讓人感嘆!

這就是台灣這些大型網路公司的德性!

這些機制的問題很清楚,解決方法也都很簡單:只要他們心中有把消費者放在第一位,把使用者經驗視為聖杯!

但如果你想要繼續網拍,抱怨也是沒用的。看來這些公司是不願意改的,你也只能自求多福。

在露天這次的慘痛教訓裡,賣家若要避免遇到和我一樣,甚至更慘的慘事,可注意以下事項。只是,這些都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個人也不是很推薦。


1. 設定買方的下標條件(就是評價數):這也是露天客服的建議。只是,這必需每個商品個別設定,並不是賣場統一設定。

所以是一個極為瑣碎的龐大工程。真的不是好方法。

再者,設定太嚴,那麼影響到的賣場生意是否會得不償失,也是要好好衡量與斟酌的。

2. 「販售方式」盡量不要設為「定價方式」,而應設為「競價方式」,而且不要設「直接購買價」。同時也不要讓物品的結標時間過於集中。


3. 在商品成交的第四天一到,只要賣方未匯款或未連絡交易事項,就立即做「棄標投訴」,不要等待。而若要「取消交易」,也必需盡早,不然都可能一樣被收費。

露天規定,在成交的第4-20天內就可以做「棄標投訴」。投訴4天之後案件才會成立,7天之後才會結案。

成交費的收費規定為:

商品賣出後,若有取消交易或棄標投訴,並於商品賣出後14天內提出且經確認完成者,不計收成交手續費。

商品賣出後15日起,即使有取消交易或棄標投訴經確認完成者,仍應支付成交手續費,但系統會提供回饋金予賣家。

〔按:露天的機制弄得很複雜難懂,我在看了他們的規則以幾比對了近期所遇到的這些事與資料,還是不很確定許多相關環節的精確天數,老覺得有些不對的地方,若有錯誤也歡迎不吝指正〕

露天怎麼會做出這麼畸形與變態的機制出來先不用討論。

以上規則要注意的是:四天一到,你就要馬上投訴,這樣才不會被收成交費的。若是你晚了三天(成交一周以後才投訴,例如),那麼就會讓你的「棄標投訴」結案日超過14天(距離成交日起算),就會被收成交費了。


經營露天,請謹慎與三思!

說實話,這些方法雖然可以防止與避免被鬧場,但卻都非常的不實用!甚至若要徹底實踐,有些因噎廢食。

然而,這兩個很簡單、但很嚴重的機制問題,露天就是不肯解決,你還能怎樣?

原本在幾個月前,我已經寫好了一篇文章草稿,原意是要大力推薦露天。當時,我把我的網拍重心逐漸從雅虎轉移到露天幾個月之後,相當滿意,而且認為對於某些類型的拍賣品來說,露天是比雅虎更好的平台,值得賣家轉移陣地。

但在遲遲未整理該篇文章並將它發表之前,我遇到的這件事,讓我發現露天在流程、機制的設計上真的還不是很完熟,沒有雅虎來得老練。轉移到露天之前,還請賣家真的要三思。

也希望上天保祐未來我在露天不會再遇到什麼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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