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0日 星期五

Google或許該學習蘋果的圓融

原始發布日期:30 六月, 2011 17:39

這次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要求Google與蘋果等手機應用平台業者必需提供消費者七天的退費期限,並限期改善。結果蘋果允諾,Google則以針對台灣市場暫時將Android Market付費軟體下架回應,北市府則對Google重罰一百萬。

這幾日來這個議題引起極大的關注,以及正反兩方的論戰。目前的情況是,Google與北市府協商的結果是這樣:Google請市府給予兩周時間研究改善,市府也已允諾.我希望兩周之後傳來的會是好消息。

總體來說,近日來台灣社會對這件事的反應呈兩極化。一方支持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保護消費者的立場與做法,並認為Google要在台灣做生意就要遵守台灣法律。另一極端則認為北市法規委員會濫用過時的法律,七天鑑賞期用於軟體不合理,對於App廠商過度干涉其商業模式,無視於新興應用程式的市場發展……這一派當然就是支持Google的。

這兩天我密集閱讀許多的評論、報導,與討論。就我所見,台灣的輿論(指的是媒體多數的評論,以及網路部落客,一些科技主流意見……)似乎較為偏向支持Google那一邊,或者至少是不認同北市府做法。


但若以較具鄉民色彩的Mobile01討論區為基準,以此當做一般民眾的看法,那麼我覺得大概呈五五波〔或許有人會覺得比較偏Google,有人覺得較偏北市府,但這原本就只是個大概的感覺〕。

以下是隨意舉出兩個較熱門的版:
>> Mobiel01
力挺Google拒絕7日退貨的無理要求,合法下架付費Market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23&t=2227654&m=f&last=28943848

>> Mobiel01
連已付費的market 軟體都不讓你下 您還挺google?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23&t=2227135&m=f&last=28943783

本文不想涉入我們能力無法承擔的艱深法律問題,只想表達個人對此事的一點側面觀察心得。

讓我們懂更多

首先,在立場上,這件事我偏向支持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理由很簡單:誰站在消費者那邊,只要事出有因,我就站在那一邊。

這件事Google顯然是站在開發者還有它的企業利益那邊的,這完全沒有錯,這也是他們該有的立場。

雖然部份看法認為,法規委員會有過度擴張消保法及官員權限之嫌,但個人認為此論難以成立之外,為消費者主張法律應有的權利是一件好事,不能因為Google將付費軟體下架而遷怒於官員──我們從Google的反應大概可推測,北市府法規委員會一定是於法有據,法條也適用,鄉民還有評論者千萬別以為Google是一家窮酸又不懂法律的小公司,他的法律知識〔既使是台灣的法律〕還要你我來教導。我相信論法律,Google比台面上所有的評論者都還要懂,可以如何規避或能不能不理會那七天,不需鄉民教他。
但我認為法規委員會與Google雙方火氣都過大,似乎爭執多於溝通,砲火多於了解(特別是法規委員會那邊)。良好的溝通,才是解決問題之道。

這個事件還有一件很有趣的發展是,就我在網路上的觀察,因為引發的相關爭議,因為許多討論越來越深入,而讓大家更深入了解手機App許多的開發、消費者權益問題,及手機軟體銷售機制的相關問題。包括我自己,也在觀察這場爭論之中學到了很多。

這對台灣的手機應用推廣來說我覺得是件好事,大家更了解手機應用及相關的商業模式這件事,也更瞭解自己的消費者權利,還有開發者辛勞,他們的錢是如何難賺。

我相信,「衝突」是科技發展中經常會有的事情,就像以前電子商務萌芽時,就一直有網路交易是否該繳稅的問題與爭議一樣。


Google處事太過莽撞──開發者的一點點警訊
但我認為這件事Google做為一家商業公司,處置並不洽當──他可以學蘋果,多一點圓融。

在北市府那邊,縱使我們接受網路或輿論最極端的負面見解──也就是說,就算北市府就是白癡加無賴的爛官僚,沒事找事做,為基測找下臺,為總統大選鋪路好了……〔強調一下,這些觀點我完全不接受〕──做為一個讓開發者所依靠的平台經營者,Google不該如此處事。

或許蘋果真是一些人所說的,他其實只是陽奉陰違,另有盤算,但至少就目前看來,蘋果在處理這樣的事件,表現得就沉穩與圓融很多,有一家國際公司的手腕與風範,表現出值得跟隨他的開發者所依賴。往後他要怎麼解決,那是往後的事,至少目前他穩住場面,App Store在台灣市場照常運作,只面對台灣市場的開發者不用緊張……

但你若是一個在Google Android Market市場只賣軟體給台灣的開發者與使用者,就不一樣了。

突然之間無預警的將Android Market中台灣區的付費軟體全數下架,讓有些已經付費買軟體的使用者無法下載更新。不知台灣的Android Market App開發者有沒有心臟跳一下?還是只是我想太多?

做為一家國際的大型企業,Google理應對於世界各國的法律與民情,應該要有一套因地制宜的措施,對於各地官僚有一套成熟的手腕〔這問題絕不只有台灣有〕,以及圓融的處理方式。但就Google過去的歷史來看,他一向選擇衝撞。

以先前揚言退出中國市場的例子來看,不管你同不同意中國的內容管制措施,但做為一家企業,與中國法律對抗的結果,Google是在美國輿論博得人權英雄的美名,但在中國市場內跟隨Google的那些廣告商呢?

同理,在這場與北市府的爭議中,Google以相當激烈的方式〔我說激烈,是因為Google可以不需要做得如此突然〕來回應北市府,突然之間把付費軟體下架。或許明天就會重新上架,但也可能從此跟台灣付費市場說881……這次解決了,還得再擔心下一次……

另外,我並不認為Google是一家對台灣會大小眼,嫌台灣市場小而任意關閉程式付費服務的公司。Google對台灣在技術上的投資是有目共睹的,像在Google Maps Street View,台灣的部署速度完全沒比世界其他大國還要慢,許多新功能,台灣也是領先世界很多地方推出。

從他勇於對抗中國就可知道,Google只是一家過於堅持自己原則的公司,而不是一家大小眼的企業。

最後個人的小小意見是,我覺得台灣人的性格,似乎太怕衝突了,一有衝突,就開始有排山倒海的「世界末日」理論出來,什麼台灣新創產業活不下去,Android市場將在台灣消失的論點都出來了。〔有人或許話說:那前面說圓融是什麼意思?圓融是商業的手腕,是不同議題。〕

這些都太危言聳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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