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0日 星期五

Google買Moto:專利可能是煙幕彈


原始發布日:16 八月, 2011 14:17
Google宣布以125億美元買下Motorola Mobility震撼了全球,為後PC時代的手機、平板、行動……產業競爭都投下了一個大變數。

然而,Google買Moto真的能用Moto專利來保護Android陣營?Android陣營到底會是多了Motorola的專利保護,還是少了Google這位忠實的盟友?到底會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還是摩托騾拉,雞犬不寧?




背景資料

首先先來看一些這個事件的背景資料。

Motorola Mobility也就是從原本的Motorola手機部門分家出來的公司,依據Motorola的官方資料,截至2011年1月為止,全球可能握有的專利(有就是包括已申請但還在審核中的)將有24500項。

其Mobile Device(行動裝置部門)的專利就有14600項,申請中的有6700項,含蓋了2G、3G、4G、H.264、MPEG-4、802.11、開放行動聯盟(OMA),及近場通訊(NFC)等各種相關技術。

而家庭事業部(Home Business)則有1900項專利,申請中的有1300項。

近幾年來手機業者間的專利戰爭早已不是新聞,Android陣營也掩然成為科技大廠的標靶。包括微軟、蘋果等競爭對手不斷對Android業者提起訴訟,甚至還有買下昇陽的Oracle也以Java專利要向Google索費。宏達電日前在美國的訴訟失利,……甚至,微軟還向Android製造商收取專利授權費收到曾有花旗的研究指出, Android已成微軟金雞母,賺到的授權費比自家的Windows Phone還多。

再加上Larry Page在聲明稿中不斷強調,Android陣營遭受微軟及蘋果的專利攻擊,買下Motorola將可藉由握有的專利來保護Android,以對抗競爭對手………

似乎,買下Android之後,Android陣營的美麗未來即將展開,王子跟公主將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軟弱的專利……

身為最早推出第一部行動電話的公司,Motorola在手機市場並不輕鬆如意,雖然近幾年在智慧型手機市場及平板等後PC時代產品,相較於Nokia它賭對了Android這個平台,然而面對來自亞洲的宏達電(HTC),三星電子及LG等業者,對Motorola來說顯然是一場硬戰。

但在擁抱Android的同時,擁有這麼多專利的Motorola是否真的比這些新興的亞洲業者幸運,少了來自蘋果與微軟的專利攻擊?雖然Motorola與微軟,以及與蘋果之間的專利訴訟勝負未定,不過知名的專利部落客FLORIAN MUELLER研究之後認為,Motorola在這些專利之戰中,多居於下風,它的專利其實相當薄弱,要拿來在Android業者間作亂嚇人還可以,但要攻擊微軟或蘋果等敵人或保護自己,不是那麼夠力,更別說拿來保護其他的Android裝置製造商了。

也因此,身為專利達人的Florian Mueller反而作出了一個很諷刺的結論:這宗交易無關Android陣營的專利保護:

我不認為Android的裝置製造商可以靠MMI(Motorola Mobility)這麼弱的專利來保護,倒反而較可能變成二等公民。………Google已經設好了它的優先順序。先前我就說了:不要高估這宗交易中專利的部份。這完全是Google要擴大它對Android的掌控………

As opposed to being protected, for which MMI's patents appear to be too weak, those other Android device makers are going to become second-class citizens. Google has set its priority. I said before: don't overestimate the patent part of the deal. This is about Google maximizing its control over Android for the reasons and with the effects I roughly described herein, and on which I'll comment in greater detail going forward.

六倍的分手費!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新聞是,Google要買Motorola的分手費,竟然高達25億美金!

也就是說如果Google未能順利完成對Motorola Mobility的收購,那麼就要支付25億美金給Motorola Mobility。依照彭博社報導,這個比例相當於AT&T向Deutsche Telekom AG買下T-Mobile USA的三倍,是彭博社歷史資料庫平均值的6倍!

為何Google這麼急切(還是只是純粹口袋夠深所以作風夠凱?〕,願意接受如此之高的分手費,讓外界有很多的聯想。高分手費一方面意謂著Motorola很怕被Google遺棄,願意接受如此高的分手費要求,也意謂著口袋很深的Google「誠意」也很高外,也有點志在必得的意思。只是,外界也認為若Motorola專利不足以蔽蔭Android陣營,那Google急切的到底是什麼?

小孩當然是自己的好!

先來看看Google官網上Android業者們送的賀辭:

包括星爺、索愛、達叔,還有樂金都不免俗的送來賀辭,不過好像沒人說什麼祝兩位百年好合,年年有今日,歲歲有今朝的…… 大多都是很客氣的說,谷哥不要忘了承諾,要記得答應說好要保護我們的地盤....




短期內,對於一夕之間從合作夥伴變成「也是敵人」的Google,這些Android製造商的業者,當然禮數還是要做到,為這位過去的朋友道賀,而手上的智慧型手機還有平板電腦等產品計畫當然也不能停,更不可能突然改弦易轍。

但這些業者,恐怕得連夜開會,好好為明年的產品計畫重做打算了。

過去以來,Android名為開放,說是公平,但實際上Google一直獨厚特定業者,在開發階段讓少數配合廠商先掌握技術資訊,這已不是什麼新聞與秘密了。而買下Motorola之後,Larry Page一直強調會保有Moto的獨立運作,不會影響對Android社群的承諾………但可想而知的是,Google未來該獨厚誰呢?要保持獨立的話那又為什麼要整間買下?………一堆問不完的問題與問號。

除非在下一代的Android產品開發上,首先推出「標竿設計」(像是HTC及三星的Nexus手機)的不是Motorola,否則很難消除外界的疑慮。

今早閱讀國外許多的報導,以及分析師文章,也幾乎一致認為,Google未來將會獨厚Motorola。

更有甚者,有分析指出,其他的Android製造商短期內雖然不可能改變產品計畫,但在中、長期的未來計畫,恐怕會找上微軟平台,因此這宗交易的最大受益者,很可能反而是微軟。

無論如何,做為手機開發商,恐怕不能把太多賭注下在Android這個平台上。

會有微軟+Nokia?

如果Motorola的專利不足以真正保護Android陣營的合作夥伴,那麼究竟為何買下Motorola,更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問題的答案或許要經過幾年才能夠解開,不過,或許有些蹤跡與方向可以思考,一些分析機夠也提供了參考方向。

很顯然的,Google應該志不在硬體製造與銷售,既使有的話,硬體頂多也只是Google未來行動搜尋,以及雲端服務策略的一環。

長期以來免費授權Android,免費提供許多軟體……都是為了達成這個目的。

然而,隨著後PC以及數位匯流的演進,軟硬體之間界線已經日漸模糊。蘋果的iPhone、iPad、iPod……,賣的到底只是一個設計精美的硬體產品,還是好的使用者經驗,還是好的軟體、服務………?這實在很難說是某個單一因素。

Gartner在評論這個事件時提出一個很有趣的模型,叫做OSO──暫且可將它翻譯為原始解決方案協調者(Original Solutions Orchestrator)模式。


Gartner原本提出OSO模型是要用來解釋OEM(硬體)業者的轉型,基本上,這種商業模式必需整合實體、數位,以及解決方案等三個網路(供應鏈)。過去以來只見OEM業者補足實體供應鏈之外的另兩個供應鏈,而Google買下Motorola,則是少見的從一家具有數位供應鏈(Android平台)及解決方案供應鏈(各種雲端服務),然候買進實體供應鏈(手機的配銷)以補足OSO環節的業者。

Gartner的言下之意似乎意謂著:Google要成為另一家和蘋果一樣從軟體、硬體,到服務統包的業者。但這樣的Google,未來競爭當然不只有蘋果,還有它現在的客戶與合作夥伴。至少,Gartner是這樣說的:

我們見到OSO模式的發展,競爭變得越來越複雜,今天的合作夥伴與客戶,明天可能變成競爭對手。……

Gartner的說法或許較為含畜與迂迴──就像一些預知未來的算命先生一樣,話總不能講太滿,說得太白。Forrester就講的明白一些了。

這宗交易讓Google處於一個非常尷尬的「懷半胎」立場:一方面他要做為一個開源碼「環境」的提供者,另一方面還與他的「客戶」競爭。這還意謂著有四家軟/硬體整合的業者:蘋果/iOS、HP/webOS、RIM/QNX,現在則有了Google/Motorola(按:或許可改為Motorola/Android),以後或許還可能有第五個:如果謠言中的微軟要買Nokia成真的話……
所以,亞洲的那些OEM,HTC、Smasung、及LG要往那去?如果微軟真買下Nokia的話……… 

數位家庭

除了手機,Motorola還有另一個業務:Home Business。

直譯的話就是「家庭事業」簡稱家事,但比較好的譯法是「數位家庭事業部」,總之,這是一個專門設計與生產數位家庭產品的部門,例如數位電視,機上盒等等的。

在手機及平板等市場,Google不管是以Motorola轉型為OSO,還是自己去做OSO,都是很尷尬,總是還有很多Android合作夥伴要顧忌。但在Home Business這一塊,似乎沒有較為可觀的大廠來讓Google顧忌。


未來可能透過Motorola的Home business部門開發Google TV等更深入家庭的數位匯流產品,擴大Google雲端服務的版圖。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