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剛三讀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就等總統公布。
這次重點在於為ISP業者提供了避風港(或「免責」)條款。要注意的是,法條中的ISP包含像雅虎、微軟、Google等提供部落格平台等各式「網路服務」的業者,不只是中華電信等我們一般認知中的ISP。
不知大家有沒有同樣的經驗:在捐款給某一慈善機構之後,接著就會一直定期收到他們的通訊刊物等一類相關的出版品,而這些出版品的下場,很多甚至原封不動地送去回收場。
古時候,印書,並讓書流通,是一種善行,是在積陰德,特別是印一些勸人向善,教化人心的善書;但在注重環保及知識普及的現代,恐怕要重新思考這種行為的意義。
在網路興起與數位化的浪潮之下,我強烈建議慈善機構們,考慮考慮把你們的出版業務轉到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