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9日 星期四

Blog與網路自由

--在沒有規範之前,請不要妄談網路自由


最近我和好友Joseph討論部落格上的「自由」問題。有趣的是,我們有同樣的見解;但同樣,我們也都被同樣的管理問題所困擾著。

就像人類許多道德、社會等文明問題,從來就沒有因為工業革命、電腦革命等等技術與科學的進步而得到解決一樣。Internet起來後,在真實世界中一直爭議百年的自由、民主,個人主義等等所有一切的議題,進入這個虛擬的新世界之後真理也沒越辯越明;而所謂的Web 2.0時代的來臨,當然也沒有為這些議題帶來多少更2.0或更進步的解答。



我不想高談闊論,把問題導向社會學角度去把那百年來沒有定論的爭議問題延伸到Blog上;反之,若是我們很務實的把問題簡化或縮小到以一個網站或一個網路的「管理」角度來看,答案是非常清楚與明確的。而我想要討論的,就是基於這樣的立場與角度。

個人出版時代
Blog這個在近兩三年才興起的網路應用,討論與探索它本質的文章已經汗牛充棟(不過以現代技術可能用幾張碟片就可裝完)。但基本上,我喜歡把問題簡化。簡單來說,它就是一個很個人化的網路出版平台。

「個人化」的口號不但比Internet歷史還悠久,恐怕也比工業革命還要古老;我的意思是,「個人化」恐怕是就是人性。而自Internet出現後,就有許多「個人化」服務的口號與理想在興起與消失。例如,Yahoo的My Yahoo(前幾天Yahoo!奇摩公告說台灣區個人化服務要「暫時」關閉),但真正實現個人化理想的恐怕Blog是少數應用之一。

就「網路出版」這件事來說,過去,個人在網路上要爬文並不容易。大多數的選擇,可能是討論區,BBS,或者乾脆寫完之後用垃圾信手法傳諸網路世界;技術稍好的,則可以用個人網頁服務,甚至自己架站。在blog出現之前,沒有任何一個平台能夠真正實現個人化的出版這件事。

就 「個人出版」這件事來說,Blog的意義絕不僅止於爬文。對「個人」來說,像Google這樣的平台,甚至可以讓你與Adsense廣告計畫緊密整合,這 意謂著個人也可以像傳統出版社一樣盈利(雖然要以Adsense賺到錢只比登天簡單一點點)。

而對於「社會」及網站經營者來說,這意謂著 「全民創作」與「開放」時代的來臨,也 就是說,傳統社會(包含Web 1.0時代)「出版」這件事只有少數人可以做到,可能必須是資金或設備或機構的擁有者,或者是特定身份的人(如出版社編輯,「作家」、名人),但現在,這個機會開放到所有的人,只要你會上網,能夠用鍵盤打字&用滑鼠點來點去拉來拉去,你就可以在網路上擁有你個人的出版社。


自由與法治
這樣的創作能量,以及所展現出的多樣性,是無可比擬的。也無怪乎這兩年間,全球的網路與出版業者都紛紛擁抱。

但「個人化」、「多樣性」、「開放」、「全民」等等概念,都讓大家與一個觀念混淆了:「自由」。

我們常常聽人說,Blog上創作是自由的,Blog寫作風格的最大特色就是自由。當一家網路出版社開闢Blog時,開編輯會議討論它與原本文章的不同在那?十個編輯裡有十二個會說,Blog應該比較自由。

但我要說,如果就寫作風格,包括創作的文體,格式,手法等等來說,Blog當然是自由的,你要怎麼發揮都可以,唯一的限制就是你自己的才華,你不再受制於任何編輯台及任何出版社的編輯準則。但實際上,就Blog這個平台的「管理」來說,應該說它是比較「開放」,比較「個人化」,也比較「多樣性」的,說它「自由」雖並無不可,但就現在的情況看,簡單說它自由是很容易誤導的,讓人誤會為Blog應該是一個毫無制約的世界。

怎麼說?

比擬於真實世界,一個我們認為的「自由」的社會,例如美國,並不是一個無法無天,什麼都不管的無政府世界,反而它有一個健壯的司法體系與明確而清楚的法律在管理與支持。而那些沒有政府、司法與法律的世界,通常是戰亂與不自由的世界。當我們說美國很自由時,應該是指你在它這個社會的遊戲規則下可以盡情的做好你自己。

網路上的一切平台與服務,從拍賣,到討論區、聊天室、e-mail、IM,到部落格,從有Internet以來,我們所看到的案例都很清楚,「沒有管理」者這個平台必死。管理技術不如人者,不死也要敗。缺乏管理的結果,都是垃圾、色情,與病毒氾濫成災,最後就是平台病死。

而現在我們談Blog上創作的自由時,往往把「創作風格」上的自由擴大解釋、或者是觀念混淆為blog平台應該不受制約,不受管理,Blogger要怎麼寫就怎麼寫,不應受限。

自由誠可貴,生命價更高
和我一樣的五年級生應該都很熟悉這句口號:「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從小到大,老國民黨的教育叫你要為國家與民族拋頭顱灑熱血,反攻大陸,以爭取廣大民族的自由。

但我要反著說。因為邏輯很簡單,當你死了,還有什麼自由不自由可言?

經營一個Blog也是,你的Blog的「生命」到底是什麼?如果這個精神和內含沒有了,那它還是你的Blog嗎?那這時候所謂的「自由」有什麼意義?

「自由」和「法制」到底是孰先孰後看似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但就Blog平台管理的實務上,它的解答是很清楚的。

如果你建立一個平台,沒有一開始時就把它的規範建立起來,隨時在它失序之前以遊戲規則將它導入正軌,一個會死的平台有無「自由」根本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所以,問題應該是在於你的規範是什麼,「自由」應該是由「規範」來定義的,你的平台規範所給的「範圍」多大,自由就多大。

具體規範
規範有兩個層面。一是Blog本身的機制;二是根據你設Blog的目的。

就Blog本身的機制來說,例如,到底可不可以上傳圖片;留言時是否要加入圖形化識別碼等等技術層面的東西;還有就是隱私政策,例如如何保留使用者資料,留言是否必需具會員資格。

第二個層面,則以各種不同blog經營者來做分類。

如果你是像雅虎、PC home Online,或者是獨立的Blog網站如「無名」,那麼你的目的是要吸引全世界的人進來,blog的自由範圍可以很大。大到只要不跑出正常社會的法律與道德的範圍即可,例如,不做違法的事,不貼色情暴力的圖,不剽竊別人著作。頂多再加上自己公司的特殊規則,例如不貼廣告,上傳圖片檔案不超過100K。

如果你是大眾媒體,例如中時、聯合,或蘋果日報等等,你也可遵循以上的規範,但也可強調你的「媒體」及社會良心的角色,規定不可在blog打廣告,不貼爆力色情等傷風敗俗的圖文。或者是你也可限於只讓自己的編輯和記者或特約作者當Blogger,這時還可以依各自的專業領域來為Blogger設限,例如消費線記者不談政治,政治線記者不談3C,以避免讀者對報紙公信的混淆。

如果你是專業或有鎖定某特殊族群的媒體,例如是財經,科技,或女性,那麼或許可以把議題限定在相關的領域上。例如,財經媒體的Blog應不離財經議題,否則,讀者上財經網站,雖在「自由」的blog,但當他讀到如何教人化妝的文章,或是看到處理器及主機板的架構分析等題目,都會非常的不相融。

最後是一種大家較陌生的,如果你是公司企業,在企業網路內建立一個blog。那麼,規範可能就要更鎖碎了。例如,業務機密不能貼,不能轉寄……。


所以,如果你是身為一個網站的管理者,在沒有規範之前,請不要妄談網路自由

2 則留言:

MJ 提到...

你的分析真是太透徹了,的確是理論派大師阿..haha

BlackJack 提到...

有些太長太臭了
我真希望能夠三言兩語把它講完
這樣網友才讀得下去

寫多純粹自己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