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1日 星期二

兒童網路安全問題,你有什麼意見?

原始發部時間:19 三月, 2009 11:52

Yahoo!奇摩宣佈一項「兒童網路安全計畫」,在記者會上找來政治大學數位文化行動研究室教授黃葳葳發表一份「兒童網路安全趨勢報告」。

>>兒童上網人數增加 交友/個資問題成隱憂

我相信,家中有小孩的人都會相當關心這個問題。

雖然個人覺得這份報告發布的資訊不夠深入(不過也可能是因為報告還沒完成),對實際管理小孩上網方面沒什麼大幫助;我也認為這項計劃沒多大功效。但無論如何,有人關心這個議題,以及在推動這樣的計畫,總是好事一件,還是得給他拍拍手。

而寫這篇文章,重點除了表達個人主觀看法外,也希望能夠拋磚引玉。如果你對這個議題有什麼看法,也歡迎與大家分享。

實質問題?

政大這份報告所著重的主要有三個:一是時間管理問題,其次是兒童在網路上的社交問題,以及資料安全問題。

不過個人解讀其報告內容,認為應該只有「資料外洩」比較是一個實質問題。甚至在時間管理方面,我認為研究結果應該已經顯示情況還不錯,不像是個問題。

根據這份報告的資料:55.5%兒童相信網路陌生人的身份描述,28.2%喜歡在聊天室和陌生人聊天, 24.3%兒童會在網路上給別人自己的個人資料。

這三個問題都指向一個相同的問題:就是可能鎖定兒童而來的網路詐騙。至於這三個問題所要表達的「社交」問題,是否有那麼嚴重?另有一篇國外報導可供參考。這篇報告強調,青少年的網路社交並非一般家長所認為的,是壞事一件:

>>研究:青少年流連網路不見得是壞事

個人認為,社交問題的核心還是在於實際的家庭教育與親子互動情況,而不是應實質歸類於屬網路這個新科技平台的問題。如果親子間的溝通發生了問題,小孩在外行為與交友都矇騙家長到底,那麼在網路上或者和在實體世界被騙的風險應該是大同小異,頂多,只能把網路視為多出來的一個管道。

但由於「取得資料」經常是「網路詐騙」的第一步,而且網路技術也提供有別於傳統與實體世界的更大風險,因此「資料外洩」問題反而是最值得注意的。

這讓我想到之前Sony歌迷網因為不當使用所搜集而來的兒童資料而被罰的事件:

>>Sony歌迷網站洩漏兒童個資遭罰百萬美元

倒是這方面,我不知雅虎或國內各大網站,是否有這樣的商業道德,在取得兒童資料時的確經過家長同意?他們怎麼使那些資料?其使用符不符合上述報導的商業道德?

我最擔心色情問題

網路色情無所不在,這是個很可怕的問題,不過政大的研究完全沒觸及,有點遺憾。

每天收到的e-mail,MSN訊息,甚至在欣賞網路相簿,或是用搜尋引擎找網路資料等,都可能出現網路色情。

記得好幾年前,小孩還在上幼稚園時,有一次的作業是要剪貼小鳥的照片。於是我用搜尋引擎的「圖片」搜尋功能,輸入了「小鳥」,結果跑出一大堆的「露鳥」照片,包括許多各種不堪入目的鳥部特寫照。

既使小孩上網做的都是很正常不過的事,但你真的完全不知,也無法掌控,什麼時候,什麼狀況下,色情資訊會傳遞給他們。

而這方面,各大入口網站做得怎樣?

幾年前NCC有個報告可供參考:

>>不當內容網站三巨頭:Hinet/ PChome/ Yahoo

據這篇報導,這方面,雅虎算是做得還不錯。倒是以另外一篇報導來看,最強調「商業道德」,號稱「不做惡」的Google,我覺得有些不及格:

>>Google頁面也出現酒店廣告

我剛剛實際再去搜尋一下,確定Google還是繼續有提供酒店徵公關小姐的18歲以下不宜廣告,雅虎則不提供這類廣告。雖然這種廣告離色情還有一段,但畢竟仍在道德邊緣上遊走。

個人認為,像Yahoo、PC home、Google,微軟等這些網站,都是指標,對於商業道德應該有更高的標準。

我的做法

我對兒童上網的態度,與看電視一樣:這全都是傷眼的一種娛樂,所以會有家長為了「學電腦」的理由把小朋友送去安親班或家教班,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除了小朋友在使用電腦的時間有嚴格的控管之外,為了避免他們接觸到不當訊息(像是色情),我先把像是迪士尼、哆啦A夢、動物管理員………等各種他們會喜歡與需要的網站找好,並放到瀏覽器的「連結」功能裡,讓他們一打開電腦,按下「e」符號的藍色小球球,就可以開始按IE上的icon玩遊戲,或找資料(當然都是些小朋友娛樂的資料)。

另一個讓他們使用電腦的時機則是,當我以網路找生活資訊或他們的作業資料時,我也會讓他們適時的參與。例如,我們計畫全家出遊而在訂飯店或研究行程時,我會把找好的飯店及景點照片和資料秀出來,全家在電腦前研究討論。

這個做法既可讓他們接觸網路,了解網路的好處,又可完全將他們阻絕於不當訊息之外。

在時間管理及應用程式管理方面,個人認為Windows Vista的家長監護功能是個非常好的工具。

至於讓小孩開始擁有自己的E-mail帳號,甚至進一步到聊天室或社交網站?雖說我沒有禁止,但其實是我有點奸詐的不讓他們有那個機會。目前為止,我所訂的遊戲規則是功課做完後,一次只能玩20分鐘,20分鐘後一定要休息換人玩。這麼短的時間讓他們玩一個遊戲都不夠了,那還有那個美國時間去做這些事?

另一個不錯的做法是,家裡的桌上型電腦(也是公用電腦)是裝在客廳,再加上現在用的液晶螢幕都超大,所以小孩在網路上做什麼事,全都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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