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大早就被傳說中的孤狗無影腳給踢到。
打開電腦,Gmail來的通知標題:
您網站中的 Google AdSense 廣告放送已停止……
您網站中的 Google AdSense 廣告放送已停止……
……
這一踢讓我倒彈好幾步,回過神之後馬上打開信件看看是怎麼一回事。
原來這裡(IT黑傑克部落格)就是事發現場!而被無影腳踢到的要害是這裡:
>> 那一夜,我在露天賺了一百萬!〔Google是以為我真賺了一百萬很不爽是嗎?〕
不過Google也強調,這可能只是其中之一的網頁,其他網頁也可能存在問題,言下之意是要我所有的網站做系統性的檢查就是了。
我想這種隨時隨地可能被無影腳踢出去的恐懼是很多Adsense參與者心中的痛。令人參不透的是,網路上經常會看到一些顯然就是違反Google政策的網站,除了廣告就沒什麼內容,內容都是自動化產生的一些奇奇怪怪東西,但也一直生存的很好。怎麼反而老老實實在經營內容的,經常會聽到被谷哥停權的消息。而且有的甚至找不到原因,然後只好退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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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領域,不是我們凡人猜得到的〔食神電影截圖〕
為什麼被停權?
這次被停止播放廣告的原因,竟然說我透過電子郵件或即時通訊遞送廣告!以下是Google通知的說明:
違規內容解釋
電子報/電子郵件/即時通訊程式中的廣告:AdSense 計劃政策明述,AdSense 發佈商不得將廣告程式碼、搜尋框或搜尋結果置入寄發給第三方的電子郵件或電子郵件程式中,其中包括 (但不限於) 電子報、即時通訊與聊天網站。基於隱私權規定、潛在的法律風險和指定目標方面的考量,Google 不允許發佈商在包含動態內容的網頁上或根據傳訊內容放送廣告。
我從來就沒有透過e-mail或即時傳訊軟體來遞送廣告之外,我也確定iThome並沒有透過電子郵件或是傳訊來遞送部落格內容,iThome甚至也沒在任何電子報內去宣傳部落格內容,更不用說幫你的部落格文章廣告也一併送上了。
過去網路上見過很多被谷哥無影腳踢出的案例,事主很多都是很正常的在寫格,也沒在部落格上做什麼手腳,按照常規的投放Google廣告,然後突然有一天被通知說:你犯規了!所以你已經被停權。少數有找到原因然後投訴成功的,但很多是找不到原因,找不到源頭,然後就此無法復播。
而我這次也是想破了頭,詳讀了很多資料,怎樣也想不出我這個部落格幾時、有什麼可能,會透過e-mail或messenger來遞送廣告?真的想不出來。
而從過去網路上看到的案例來看,谷哥說你有罪你就是有罪!至於原因,自己去找!谷哥頂多給你一個罪名。如若你參不透谷哥通知的禪機,並進一步改過自新,那就是只有從容就義一途。
因而我也只能在無計可施之下茫無頭緒的到處亂點到處看。
後來到iThome部落格後台「格物致知」時,到外觀管理的地方看著放在body(內文)上方的那一塊highlight區塊,說不上什麼原因,老覺得這傢伙很可疑,會不會就是這個區塊跟著內文一起從RSS偷渡出去了?
於是就把廣告單元全都移到側邊,不在body的上方投放廣告。
調整完之後,聽說黑傑克大師所設計的《焦氏易林》占很準,所以就去卜了一卦,卦曰:
炎絕續光,火滅復明。簡易理得,以成乾功。
大師說絕對可以回復的!那麼應該回復投放廣告有望了!所以就大膽向Google申訴了!
申訴過程中有一欄位Google會要求你說明如何處理你的問題,我老實寫了三點。除了調整廣告位置避免再被RSS餵出去之外,也把舊的程式碼取消,換上新的廣告程式碼,以免流落在外的廣告以後又出現然後被人點閱。
投訴完之後看到部落格上的RSS及ATOM訂閱區塊,我才反應過來說,何不試驗看看?
果然,iThome部落格平台的內文上方的區塊,真的會被RSS給抓進去的。我想這應該就是谷哥說我透過e-mail及messenger遞送廣告的原因了。所以感覺上面那一卦應該是準的。
申訴完之後,依Google的意思,如果72小時(三天)內你的廣告沒回來,那可能就沒望了。
再檢查一下
在等待廣告回來的同時,為避免其他的網域那一天也會遇到這種鳥事,所以也順便系統性的研究一下Google Adsense的一些相關政策與規定。
果然發現了一些有些危險的地方,也趁這個機會修改了一下。
這裡也順便整理一下,當你要投放Google Adsense廣告時,會有那些「危險動作」是絕對不可做。
詳細情況可以到Adsense的討論區詳讀。
>> 帳戶停用的常見原因>> 內容政策:禁止宣傳的內容
這裡僅隨意寫一些重大的摘要,特別是一般部落客比較容易犯的錯。至於比較屬於一些點閱詐騙集團會做的事,這裡就不特別提出了。
無效點擊
自己點閱自己的廣告,或以任何方式鼓勵、暗示人去點閱你的廣告,都是所謂的「無效點擊」,當無效點擊量多時,Google會認定這是「點閱詐欺」而停用你的帳號──也就是你不能再加入Adsense計畫了。
相信我,如果你點閱自己的廣告,一定會被Google抓到的,情況不嚴重時(可以視為自己不小心點到)他會寄警告信給你,嚴重時則是停權,不能再加入Adsense計畫。
個人建議,你不但不可以自己去點閱廣告,甚至最好也告戒你的家人與親朋好友,不可點閱,這會是比較保險的做法。
禁止的內容
如果你的網站包含了色情內容,或是有犯罪、違背善良風俗,侵犯版權.....,以及自動化產生內容,都是不行的,Google若開始審查時如此認定,那麼就不會接受你加入廣告聯播;若是事後才發現,那怕是只抓到你萬分之一的一個網頁含色情或非法內容,那麼他也會處以停止播放廣告處分,甚至改進讓他不滿意還可能取消帳號。
廣告位置:很有學問
基本的原理為:不可以誤導人去點閱、廣告遞送不可以離開你的網域的網頁。但詳情還是請看倌務必詳讀並研究Google Adsense廣告刊登位置政策。
更具體的說,你不能把網站內容格式設計的和Google廣告很像,讓Google廣告像你內容的一部份,然後讀者以為是內容而誤點。或者在Google廣告前面加一些讓人誤會的標題,像是,如果你是旅遊內容,然後在廣告前加一個「必遊景點」標題,這是刻意誤導人點擊廣告。
這些所謂會「誤導」的細項,真的建議到論壇好好研究一下,因為你可能真的可能沒那個意思,但卻不小心踩到地雷--我就不小心踩了一項,還好能在Google發現之前修改了一下。
其他一般人比較不知道而可能忽略的如:
. 必須捲動網頁才能閱讀內容的網站版面配置
必需讓電腦螢幕不需經過捲動就能夠看到你的內容,不可以點進你的網頁,然後只看到Google廣告,要讀內容還得往下捲動。
. 不可以在軟體應用程式中加入廣告。
這個應該一般人比較不會犯。
. 不可以在電子郵件中加入廣告
我這次犯的就是這一條。
如果我的申訴成功,那麼我想這一項應該加入RSS這一條。也給大家一個教訓,你可能必需檢查一下你的RSS Fed是否會遞送出Adsense廣告?
如若果真如此,那麼我實在建議Google,應當在說明文件中詳列此項,寫說「在電子郵件中加入廣告」不只讓人誤會,也讓人難以找到問題對症下藥。
. 將 Google 廣告與別家廣告刊登在同一個網頁上
可不可以在同一網頁上同時投放Google與另一加廣告聯播業者的廣告呢?
答案是:可以的!
但前提是,另一家業者的廣告不能長得像Google的廣告,只要Google認為長得像,就會停播。
最後奉勸遇到Adsense被停權的朋友:不管是廣告被停止播送還是帳號被取消,還是冷靜下來好好檢查與思考網站是否那裡有問題?雖然還不知我這次誤打誤撞推論可能是RSS問題能否恢復廣告,但畢竟除此之外也別無他法了。
後記:
Google處理申訴的速度真的很快,我周四下午才申訴,當天晚上11點多就收到了申訴成功的通知。雖然說可能需要48小時,但周五一早就見到Adsense廣告復播。 (2013/1/11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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